不動產被法拍需要繳納房地合一稅?


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適用房地合一稅制的不動產,都應依法申報,即使是被法院強制執行拍賣,無論是否獲得實際收益,原屋主仍要在拍定人取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日之次日起30日內申報。

舉例來說,小明在2022年5月3日以900萬元購入一處房地,然而後來他欠債1,500萬元且無力償還,該房地於同年11月經法院拍賣,最終拍賣價格為1,000萬元,雖小明未實際獲得拍賣款項,但依據房地合一稅制規定,小明仍須報繳房地合一稅。

小明原先認為自己並未實際拿到拍賣款,因此不必申報房地合一稅,結果卻被國稅局查獲,國稅局依據拍定價格1,000萬元扣除取得成本900萬元,再扣除移轉費用30萬元,核算所得額為70萬元,依持有期間為2年內,並按差別稅率45%來計算,故應補繳31.5萬元並處罰。

另外國稅局提醒,無論房地拍賣後結果如何,個人都必須主動申報房地合一稅。

      聯合新聞網(2025-01-10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網址為https://reurl.cc/NbON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