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妻遺產這麼做規劃,只花5萬元卻省下300萬元土地增值稅!


不少人結婚後置產,為了「安太座」,會把房產登記在太太名下。專家表示,如果夫妻兩人有很多房子,不妨「均衡」一下,以贈與方式,把房子平均分配,可以省下很多稅。

專家表示,一位老夫妻就這麼做,只花5萬元,就省了300萬元的土地增值稅。

專家表示,這對夫妻結婚已近50年。兩人名下合計有5間公寓,其中4戶登記在妻子名下,1戶登記在丈夫名下。每一戶公寓的公告現值約500萬上下,也就是妻子名下房產公告現值約2000萬元,先生僅有500萬元。 由於先生年紀已大,開始考慮遺產稅問題,專家建議先把太太名下兩間房子,贈與給丈夫。 

其原因很簡單,因從今年起遺產稅的免稅額由1200萬元,調整為1333萬元,如果個案中丈夫先往生時,其目前名下只有一間500萬元的公寓,一定是免遺產稅,但如果再等到太太往生時,太太名下的房產有2000萬元的現值,這樣就得面臨遺產稅的問題。 

所以現在如果把妻子名下的四間公寓其中的2間,約1000萬元的現值,由妻子贈與給丈夫後,丈夫的財產會上升至約1500萬元,但是若是先生先過世時,其遺產總額卻比遺產稅免稅額還多出100多萬元,不過沒有關係因為此時配偶(即妻子)還在,所以有配偶扣除額496萬元,以及直系卑親屬每位50萬元的扣除額,另外也有喪葬費用123萬元,所以丈夫如果先往生時,經過上述的計算方式還是免遺產稅。 

但更大好處是,早年的4樓公寓,土地面積持分很大,土地公告現值也高,該夫妻名下的公寓,以一般土地增值稅來計算時則每戶約150萬元,若是妻子贈與2戶公寓給別人時(除了丈夫之外),等於土地增值稅高達300萬元。 

但透過夫妻間的贈與方式,得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而且該2戶公寓連同原本丈夫的1戶公寓,一共3戶,如果先生先過世時,由遺產協議分割讓其子女來繼承,得自丈夫過世之日起,重新計算土地公告現值,而且依土地稅法第28條規定,遺產稅案件免徵土地增值稅。 

專家又說,個案中的夫妻,認為太划算了,依規畫將二戶公寓贈與丈夫,不過雖然需要課徵契稅,但因是老房屋,其房屋現值很低,所以2戶公寓的契稅、印花稅、代書費及行政規費等合計只花了5萬元。更划算的是,未來子女繼承後若再出售,所得稅仍是舊制,也沒有高額的房地合一稅之困擾。 

專家表示,遺產規劃宜早不宜遲,如果夫妻財產很多,隨著年紀的增長,或許也該考慮均衡一下彼此雙方的財產,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節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