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屋真的划算?小心出售時遭課徵高額土地增值稅喔!


由於法拍市場較有機會買到便宜的不動產,而購買法拍房地轉賣,成為民間較常見的投資不動產管道之一。稅務局提醒,民眾若以低於公告土地現值的價格,標得法院拍賣的土地時,未來出售該筆土地時,可能須負擔較高的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表示,有民眾在數年前,以低價取得法院拍賣的土地,近日在移轉該土地時,卻發現該筆交易的土地增值稅高於預期,後來才得知,是因為當初購入的成本較低,導致後續土地漲價總數額相對的提高。

依據《土地稅法》第30條規定,經法院或行政執行署拍賣的土地,原則上會以拍定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作為課稅依據;但是若法拍土地的拍定價格,比拍定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還低時,則會以「較低」者作為該次土地的移轉現值,向債務人來課徵土地增值稅。
而得標人(拍定人)在下次移轉該筆以法拍取得的土地時,同樣會以前次土地移轉現值,作為計算土地增值稅的依據。

所以如果民眾先前以低於公告土地現值的價格,拍定取得土地的話,因移轉現值較低,而後續轉手時,須負擔較高的土地增值稅額;所以民眾若投標時可以將加價部分加在土地上
,如此得標時取得法拍土地的價格也不至於太低,未來倘若要移轉該筆土地時,亦可以少繳一些土地增值稅,不可不甚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