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稅款

無論是委託仲介公司或自行買賣房屋,房屋在交屋前,有簽約、用印、完稅三個階段。在稅捐單位核發稅單後,代書會通知買賣雙方於一定時間內分別繳交契稅及土地增值稅。賣方若有積欠的地價稅與房屋稅需繳清,然後將完稅的土地增值稅單交給代書辦理過戶。買方則應備齊證件、印鑑章和應交付賣方的「完稅款」,並簽立與尾款同面額之商業本票交付代書,讓代書著手進行過戶及設定他項權利。換句話說,完稅款為買方支付的第三期價款,由買賣雙方在簽約時約定支付比例,通常為總價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