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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共用
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共同使用者,所謂約定共用部分;有一個前提,是必須經過專有部份人的同意;才能約定共用,舉例來說:一個社區大廈有好幾棟;其中A棟位在馬路邊;外牆可以用來刊登廣告,而這個外牆的使用就必須經過A棟所有權人共同同意才能夠使用;但其中只要一人不同意就不可以使用。
也就是說本來是我們家的東西,經過約定後要給大家使用,騎樓也是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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