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

承辦代書到地政機關領取過戶完成的新權狀,並且聯繫買賣雙方交尾款,代書退回原先買方交付的保證本票後,就可以進行房屋「點交」程序,也就是「清點交付」的意思,應約定清楚雙方辦理房屋現場點交手續,以及其他相關的管理費、水費及瓦斯等費用之分算。

(一)、尾款交付:

  1. 賣方房貸已繳完,無貸款時,即由承辦代書在產權過戶、並辦妥買方的銀行貸款抵押權第一順位設定後,約同買賣雙方辦理房屋點交手續。
  2. 賣方貸款尚未交清時,則由代書約定時間到買方承貸銀行辦理撥款,交付賣方所剩貸款給賣方承貸銀行、完成塗銷、更改抵押權第一順位的程序,最後才到房屋現場完成房屋點交手續。
(二)、點交方式:

建議以現場點交,避免事後的產生糾紛,買方需詳細檢視屋況、核對附贈設備項目及其他約定的物品,是否有瑕疵或短少現象,點交之內容,應該與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中所列各項相同。

(三)、注意事項:

雙方依實際交屋日按天數比例,分擔水、電、瓦斯費、房屋稅、地價稅及管理費等費用,由代書按實計算並詳列細目後,雙方結算負擔。賣方點交房屋、交付鑰匙予買方、住戶規約等原本屬於房屋之物品,買賣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