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台補登主動報你知

為保障建物所有權人權益及維護房屋市場交易安全,各地政事務所受理陽台補登測量案件,經辦理登記完竣後,將會主動通知同一使用執照內尚未辦理陽台補登的建物所有權人,提醒收到通知的民眾,可向轄管地政事務所申辦陽台補登,以維自身權益。

早期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物,因受限當時登記法令規定,故未能辦理陽台登記,嗣經法令修訂後,已有建物所有權人陸續申辨陽台補登。地政機關為釐正地籍資料,以維護房市交易安全,並保障民眾權益,將化被動為主動。

現在地政事務所只要受理陽台補登之測繪案件,於登記完畢後,將主動以公文通知同一使用執照內,而陽台尚未辦理登記的建物所有權人辦理補登,收到通知的建物所有權人無須再向建管單位申請使用執照及竣工平面圖,只要攜帶通知公文、身分證明文件及建物所有權狀,到任一地政事務所填具申請書並繳費即可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