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購屋自備款怎麼被騙走的?


這幾年國內新式的詐騙手法日新月異,各種案件更是層出不窮,最近就出現了不少有關房地產的詐騙手法,犯罪集團就是利用民眾對於房地產相關文件、以及法律知識不夠熟悉的弱點而詐得錢財,因此不論是有意購屋、或是想要賣屋、出租房屋的民眾都應該要多多瞭解房地產相關的法律知識。

最近警方破獲的詐騙集團所運用的手法是,歹徒先以「承租」的方式向屋主租下透天厝,等到搬進去住之後,再到售屋網站刊登要賣掉這間透天厝的廣告,並且以低於市價一半的價格吸引想撿便宜的民眾。為了取信於被害民眾,不僅大方讓被害民眾進屋內看屋,還主動出具這間房子的「土地建物謄本」給被害民眾查看,讓民眾以為歹徒就是屋主,要買的房子就是這間透天厝無誤!

最後的結果可想而知,歹徒以「趕快付自備款,後面還有很多人等著要買!」為藉口,輕易就騙到急著想買便宜房子的民眾上百萬元自備款,可惡的是歹徒還用「一屋多賣」的手法,有多位民眾同時被同一間房子騙走了好幾百萬元。

看到這裡,大家很想知道的問題是,「土地建物謄本」是什麼不動產證明文件?

為什麼歹徒能夠輕易地拿到這麼重要的東西?其實,土地建物謄本就像是戶籍謄本一樣,是一份記載這個不動產的地段、地號、面積、所有權登記人、公告土地現值、有無設定借款抵押權等資訊的文件,任何人只要有不動產的地段地號、建築物的建號,甚至只要有門牌號碼就能透過內政部地政司的「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網站,調出這棟房子之土地建物第一類謄本資料。

由此可知,土地建物謄本並不算是非常重要的不動產文件,它只是記載這個不動產的現況資料而已,土地建物謄本也不是這間房子的「身份證」,土地和建物權狀才是這棟房地產的身份證。 

如果要避免被上述的詐騙集團騙走金錢,就必須在準備買這間房子的時候,先確認賣方到底是不是屋主,所以應該請賣方出示身份證以及這間不動產的土地和建物權狀,並且核對身份證與權狀上的所有權人是不是同一個人?這樣就不會被房客假冒成屋主,而騙走辛苦準備的購屋自備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