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拍屋

金拍屋基本上是逾放屋的一種,而所謂逾放屋,是因為貸款人逾期或無力繳款,變成所謂不良資產後的通稱;一般正常處理方式是,這個不良資產由債權機構,也就是行庫收回,接著透過法院強制執行(抵押權)拍賣,這叫做法拍屋。

不過法院業務眾多或待拍賣物件太多,因此有時會再轉介交由民間公正第三機構拍賣;而由於法院幾乎都是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為之,因此產生了「金拍屋」的特殊名詞。

一般而言,債權單位(行庫)會視景氣好壞,決定不良資產(逾放屋)的處理方式;景氣不佳時,房地產物件比較容易「有行無市」或難以賣出兌現(行庫需要的是現金流量),因此由法院逕行拍賣,或透過金服公司拍賣,物件通常較易兌現(如流標後會再打折拍賣)。